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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維駿 丹陽 汪麗亞
“審查逮捕案件我們群眾也有發言權,想不到!”6月9日,湖南省韶山市檢察院舉行一起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案審查逮捕聽證會,公開聽取人大代表、犯罪嫌疑人所在村檢察民情員、辯護律師等意見。
5月15日,韶山鄉某村清賬小組在村婦女主任兼村會計萬某家中清賬,因對清賬小組的黃某有意見,為給其工作製造麻煩,萬某偷偷弄開清賬小組放在其家中的鐵箱,從中拿出一本原始票據,故意損毀後,將碎紙順水沖走。經查證,該原始票據涉及金額達154萬餘元。
6月3日,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韶山市檢察院,該院承辦檢察官認真查閱案卷材料,並訊問了犯罪嫌疑人。通過審查,該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萬某為發泄個人情緒,將會計憑證銷毀,其行為已觸犯刑法規定。但犯罪嫌疑人萬某無犯罪前科,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,無社會危險性,擬對其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。
該院啟動了案件聽證程序。聽證會上,案件承辦人彙報了案情以及初步處理意見。與會人員對該院擬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決定表示認可,認為犯罪嫌疑人萬某平時工作認真負責,此次雖行為失當,但會計憑證還留有電子文檔,並未造成嚴重後果。會後,韶山市檢察院認真聽取相關意見,最終對犯罪嫌疑人萬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。
據瞭解,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,該院積極探索建立群眾有序參與檢察工作等機制,出台《檢務參與實施方案》,群眾通過檢務見證、檢務聽證和檢務評議等方式直接參与檢務活動,讓檢察工作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評判。今年5月以來,韶山市檢察院已舉辦的3次檢務參與活動,得到群眾的歡迎和認可。
(本報記者湯維駿 通訊員丹陽 汪麗亞) (原標題:真聽真評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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